永定河泛區(qū)(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與安全建設項目管理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永定河泛區(qū)(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與安全建設(招標項目名稱)已由 河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冀發(fā)改農經【2023】1807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建設資金來自中央投資及地方配套資金,出資比例為100% ,招標人為廊坊市水務發(fā)展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項目管理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建設規(guī)模:新建(加固)堤防132公里;新建茨平等分洪閘;建設永清安全區(qū);建設撤退路、穿堤建筑物及相關配套設施等。
建設地點:廊坊市永清縣、廣陽區(qū)和安次區(qū);
服務期限:自本招標項目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至竣工移交完成為止。
質量標準:優(yōu)良。
2.2 招標范圍: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批準的項目相關文件,對本項目實施階段(包括施工準備期、施工期、竣工驗收及竣工結算等階段)的項目管理服務及招標人安排的與本項目有關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項目采購管理、監(jiān)理管理、造價管理、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結算和竣工驗收、辦理移交等實施過程的建設管理工作,并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安全、進度、資金安排、合同、環(huán)保、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完成移交等實施過程的建設管理工作,并組織協(xié)調各方面關系,推進項目順利實施。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具備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招標項目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
(1)資質要求: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業(yè)績要求:近10年(2014年4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工程完工驗收時間為準)承擔過水利工程的項目管理業(yè)績或監(jiān)理業(yè)績。
(3)財務要求:投標人應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或2021至2023年度經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若成立不足1年,則提供自成立至投標截止日的財務報表);
(4)信譽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投標文件中附網(wǎng)上截圖);
(5)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擬投入本項目項目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水電相關專業(yè)高級職稱或監(jiān)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水利工程)或咨詢工程師(投資)水利水電相關專業(yè),同時具有本單位近一年內至少三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應配備與本項目規(guī)模相匹配的專業(yè)人員,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12人。
(7)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投標人不存在禁止投標情形,未處于投標禁止期。
(8)本項目采用“雙盲”評審和“分散”評標。評審委員會按要求對商務標采取明標評審、對技術標采取暗標評審。投標單位在編制投標文件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還應滿足“雙盲”評審相關規(guī)定。
(9)以下四個項目,投標人可同時投多個項目,但投標文件中項目管理團隊人員不得與其他項目有重復,如有任何人員重復,則有重復人員的項目均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東淀蓄滯洪區(qū)(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與安全建設項目項目管理、大清河治理工程(廊坊段)項目管理、永定河泛區(qū)(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與安全建設項目管理、文安洼蓄滯洪區(qū)(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與安全建設項目管理。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 9:00 時至 2024 年 4 月 18日 17:00 時,登錄 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網(wǎng)址http://www.hebpr.cn/ )下載電子招標文件。并及時查看有無澄清和修改。潛在投標人如未從 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網(wǎng)址http://www.hebpr.cn/ ) 自行下載相關資料,或未獲取到完整資料,導致投標被否決的,自行承擔責任。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0 元,售后不退。技術資料押金 0 元,在退還技術資料時退還(不計利息)。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24 年 5月 6 日 9時 00 分,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廊坊市公共資源交易綜合信息平臺【業(yè)務管理- 投標文件上傳(建設工程)】菜單”上傳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LFTF格式)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5.2 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6.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河北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上發(fā)布。
7. 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 |
廊坊市水務發(fā)展有限責任公司 |
招標代理機構: |
河北省成套招標有限公司 |
地址: |
廊坊市廣陽區(qū)新華路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莊市工農路486號 |
郵政編碼: |
065000 |
郵政編碼: |
050081 |
聯(lián)系人: |
王一淼 |
聯(lián)系人: |
張旭陽、趙東元 |
電話: |
0316-2018639 |
電話: |
0311-83086823 |
中心服務責任人:高蓬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務中心1號樓2層
電話:0316-292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