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我單位代理的贊皇縣水毀護岸災后重建工程項目于2024年1月16日發(fā)布招標公告,現(xiàn)做出如下澄清:
1.原清單內容: 清單中嶂石巖(五)(0+000-0+203)工程,有2項土方開挖(用于回填),未見土土方回填夯實清單項。
現(xiàn)澄清為:清單中嶂石巖(五)(0+000-0+203)工程,土方開挖(用于回填)5111.78,土方回填夯實4332.02。
2.原招標文件中無投標保證金承諾書形式,保證金金額。
現(xiàn)已澄清:添加投標保證金承諾書形式和保證金金額。
3.原招標文件中未寫遠程異地,
現(xiàn)澄清為:(本項目實施遠程異地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