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輸變電工程專業(yè)承包乙級(或輸變電工專業(yè)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并同時具備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叁級、承試叁級及以上資質;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2 投標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具有至少3項35KV等級及以上送出工程施工業(yè)績,獨立承擔或合同范圍內包含均可(上述業(yè)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或竣工驗收報告,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3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建設部頒發(fā)的機電工程類壹級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和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并具備3年以上施工現(xiàn)場管理經驗;同時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正式員工,并提供完整的證明材料;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類似工程,須附合同復印件或掃描件,能夠證明項目經理身份,或公司任命項目經理文件,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3 本工程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獲取時間:從2021年7月26日9時起至2021年7月31日17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