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CHDTDZ046/16-QT-677)
一、 招標條件
新能源產(chǎn)業(yè)相關項目華電(包頭)清潔能源 文物專題技術服務項目已批準,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 2.2項目規(guī)模: (1)內蒙古華電達茂旗首期100萬千瓦風光制氫項目建設風光電100萬千瓦,其中風電70萬千瓦、光伏30萬千瓦,配套建設電化學儲能規(guī)模15萬千瓦/60萬千瓦時(15%,4h)。風光電發(fā)電量20%上網(wǎng),80%自用。本項目首期建設60套2000Nm'/h堿液電解槽,年產(chǎn)綠氫5萬噸。 (2)包頭市區(qū)氫氣長輸管道工程項目全長約190公里(包頭市境內169.55公里、巴彥淖爾市境內20.33公里),新建4座場站,5座閥室,設計壓力6.3兆帕,管徑DN450,設計年輸氫量10萬噸。 (3)內蒙古華電烏拉特前旗47萬千瓦風光制氫項目規(guī)劃建設3.7萬Nm3/h的制氫站,占地面積約200畝,年產(chǎn)量約1.81萬噸,建設47萬千瓦新能源,其中風電35萬千瓦,光伏12萬千瓦。年發(fā)電量約12.81億千瓦時,制氫年用電量10.15億千瓦時,配置18.5萬標方儲氫設備(制氫能力的5小時)。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暫定自合同簽訂后180日內,具體時限以國家文物主管部門批復時間為準。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項目管理-文物專題技術服務(CHDTDZ046/16-QT-67701):完成內蒙古華電達茂旗首期100萬千瓦風光制氫項目、包頭市區(qū)氫氣長輸管道工程項目、及內蒙古華電烏拉特前旗47萬千瓦風光制氫項目文物專題技術服務工作,包含考古勘探、文物保護方案和文物影響評估報告工作,通過審查取得國家文物主管部門批復由受托方完成相關工作。。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項目管理-文物專題技術服務】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或進入破產(chǎn)程序的狀態(tài),資產(chǎn)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yè)執(zhí)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 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wǎng)站 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 8.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應至少具有3項文物專題服務業(yè)績;所有合同業(yè)績均應提供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項目內容、合同工作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shù))頁、簽字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取得國家文物主管部門批復、往來發(fā)票等能證明業(yè)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9.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四、
項目 聯(lián)系人:李工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傳真:010-51957412
手機: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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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wǎng)站并繳納因特網(wǎng)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yè)主,招標公告,中標公示等,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公告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yè)主的解答為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