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榆林循環(huán)經(jīng)濟煤炭綜合利用項目芳烴分離技術許可、工藝包編制、培訓及技術服務(一標段芳烴抽提)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榆林循環(huán)經(jīng)濟煤炭綜合利用項目依托配套煤礦及選煤廠,通過煤炭分級分質利用,建設煤油化新材料新能源一體化項目。
芳烴分離裝置主要處理油醇反應器出料芳烴混合油,將分離的C6-C8非芳烴和甲苯返回油醇反應器回煉,最終分離出苯、C8芳烴、C9芳烴、重芳烴等。
裝置規(guī)模:52萬噸/年(以苯+對二甲苯計)
操作時間:8000小時/年
操作彈性:60~110%
芳烴分離裝置主要涉及芳烴抽提技術和結晶分離技術。工藝包招標時按照一個標包兩個標段劃分。其中標段一為芳烴抽提技術,標段二為結晶分離技術。本次招標范圍為標段一。
芳烴分離裝置標段一芳烴抽提專利商負責范圍為:原料預處理,芳烴抽提、精餾系統(tǒng)區(qū)域及除結晶分離區(qū)域外的其他區(qū)域。
項目建設地點:陜西省榆林市榆林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榆神工業(yè)區(qū))清水工業(yè)園(北區(qū))。
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榆林化工榆林循環(huán)經(jīng)濟煤炭綜合利用項目芳烴分離專利技術許可、工藝包、培訓及技術服務(標段一)。技術許可相關具體工作詳見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具體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2.1.1 技術許可包含:投標人授予招標人一項非獨占性、不可撤銷的專利/專有技術許可,允許招標人使用許可技術,包括招標人在合同裝置工程設計、施工、建設、采購、運行、維護、故障排除和維修進行的改進、生產、使用和在世界范圍銷售許可產品。該許可技術應是投標人目前最先進的且經(jīng)過驗證的技術。
2.1.2 工藝包編制包含:向招標人提供技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藝包、操作手冊、分析手冊及培訓手冊等。其中,工藝包的內容和深度應滿足招標人對許可裝置進行設計、采購、建設、試車、開車和正常運營。
2.1.3 培訓包括:在技術文件交付之后最遲不晚于合同裝置開車前六(6)個月內,投標人應指定具有資質的專家,根據(jù)招標人的培訓要求,向招標人的人員提供培訓。投標人擬提供的培訓需加以具體界定,包括但不限于培訓人數(shù)、培訓地點和范圍以及培訓天數(shù)等。
2.1.4 技術服務包含:投標人應對許可合同裝置提供基礎工程設計、詳細工程設計、關鍵設備的采購、施工建設、預試車、試車、開車和性能測試等合同裝置各個階段的技術服務,并隨時按照招標人的要求提供其他技術服務。
2.1.5 招標文件中要求的其他工作范圍。
2.1.6 合同期限為自合同生效日起五年后止,如在合同期限內未完成性能考核,招標人和投標人通過協(xié)商確定合同延期事宜,并簽署補充協(xié)議。
2.1.7 投標人須在工藝包開工會后20周內提交終版工藝包。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投標人若為境外企業(yè),須提供企業(yè)注冊執(zhí)照或登記執(zhí)照或企業(yè)所在地頒發(fā)的公司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投標人須至少具有芳烴抽提技術許可合同業(yè)績1份,生產能力80萬噸/年及以上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已投產運行。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各方蓋章頁(境外企業(yè)或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外資企業(yè)的業(yè)績可以是合同各方簽字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若合同內未載明業(yè)績要求的關鍵信息,須提供與合同對應的技術協(xié)議或由合同甲方(或最終用戶)蓋章或簽字的用戶證明)。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或簽字,可以是性能考核報告、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投產運行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其他要求:(1)本項目不接受投標人綁定或限制設計單位。
(2)本項目不接受投標人限制設備和化工三劑(催化劑、添加劑、溶劑)供貨商。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3-10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3-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