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海拉爾河兩側廢棄沙坑治理項目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海拉爾河兩側廢棄沙坑治理項目,將治理區(qū)劃分為兩個區(qū)域治理一區(qū)、治理二區(qū),治理一區(qū)面積 62.3845hm2,治理二區(qū)面積21.0827hm2。根據治理區(qū)地質環(huán)境現狀問題及周邊環(huán)境,對沙坑周邊根據現狀平整度應進行適當的削坡、挖填整形、平整,最后根據損毀土地類型,并結合周邊植被類型,覆土恢復植被,最終復墾地類為原有地類。
主要施工內容包含表土剝離、削坡、挖填整形、平整、覆土、植被恢復、設置封禁圍欄、設立警示牌等,具體內容詳見海拉爾河兩側廢棄沙坑治理項目設計書、施工部署圖及工程量清單。
工期:自開工之日起240日歷天(以實際開竣工日期為準,實際開竣工日期以招標人簽署的開竣工報告日期為準);綠化管護期為三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工程地點: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qū)。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證書(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20年3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或生態(tài)修復工程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經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擬任項目經理符合①或②其中之一條件即可:①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②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的資源與環(huán)境類專業(yè)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掃描件。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或生態(tài)修復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3)擬任項目經理須為投標人在冊人員,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 2024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任意連續(xù) 6 個月及以上的養(yǎng)老保險繳納證明(社保機構出具或社保網站截圖并加蓋社保機構公章)。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不得兼任)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3-05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3-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