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黃金集團內蒙古礦業(yè) 2025-2027年度采剝工程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國黃金集團內蒙古礦業(yè) 2025-2027年度采剝工程(招標編號:CNGZB-2025-113)已由中國黃金集團 相關部門批準,項目業(yè)主為中國黃金集團內蒙古礦業(yè) ,建設資金來自企業(yè)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資金落實情況為已落實,
2.3計劃工期:自合同簽訂日起,合同期三年
2.4招標范圍:(1)清表土(2)穿孔(3)爆破(4)鏟裝(5)運輸(6)排土(7)防排水(8)采場內臨時供配電(9)排土場復墾(10)邊坡塌落處理(11)安全、環(huán)保(包含設備、設施的必要投入)(12)粗碎站篷堵處理(13)邊坡治理(14)采場、排土場封閉區(qū)內灑水抑塵(15)道路和交通的修建、維護、管理(詳見招標文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最低要求:
①須具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有效營業(yè)執(zhí)照,且在有效期內,注冊資本金不少于2億元。
②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
③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采掘類)。
(2)項目經理最低要求:
項目經理具有露天礦山采剝工程組織管理施工經歷和業(yè)績,并有證明文件。
(3)財務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若成立不足3年,則提供成立至今的財務審計報告)。
(4)信譽要求:
①未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
②最近三年內未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③未被列入中國黃金集團公司“黑名單”且處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5)嚴禁轉包,嚴禁違法分包。
(6)嚴禁沒有承包資質的單位掛靠其他單位的資質進行投標。
(7)投標人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依法合規(guī)開展采剝工程承包范圍內各項業(yè)務。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