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華電鹽城交投服務區(qū)4.26MW分布式光伏項目EPC總承包招標公告
一、 招標條件
江蘇華電鹽城交投服務區(qū)4.26MW分布式光伏項目EPC總承包項目已批準,招標人為江蘇華電儀征新能源有限公司,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風險提示:本項目尚未取得相關行政機構和招標人上級單位投資決策批復,待取得投資決策批復后簽訂合同。若未獲得審批,上述項目將不予以實施,不對招投標人雙方形成約束,且從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起所產生的任何損失(包括經濟、時間等)由投標人自行承擔,招標人不予補償。
二、 項目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地址:鹽城 8個服務區(qū)(G228 大豐服務區(qū)、S349 鹽東服務區(qū)、G228 黃尖服務區(qū)、G204 鹽城服務區(qū)、G228 射陽臨海服務區(qū)、G228 濱海服務區(qū)、G204 響水運河服務區(qū)、G228 響水服務區(qū))。
2.2 項目規(guī)模:總安裝容量為4.26MW/4.93644MWp,8個服務區(qū)布置容量詳見技術規(guī)范。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合同簽訂后3個月,計劃工作日期:2025年5月1日-7月31日,其中響水服務區(qū)、黃尖服務區(qū)、大豐服務區(qū)需在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并網。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1)光伏電站EPC總承包-EPC總承包(CHDTDZ065/18-ZB-0902):除①光伏組件、逆變器的設備的采購及運輸②項目備案③可研技術服務采購④監(jiān)理⑤生產準備(聯(lián)合試運轉除外)⑥房屋荷載檢測及加固方案設計⑦發(fā)包人的工程建設管理等由發(fā)包人負責的范圍外的所有工作。本招標項目投標人應在保修期內承擔工程的質量保證責任且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建設范圍內的所有手續(xù)辦理(含電網接入手續(xù)、項目相關驗收文件/證件/報告等);部分設計工作(包含: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設計等);屋面處理方案等各類方案的確定及評估優(yōu)化,技術規(guī)范書編制等。開工及并網手續(xù)辦理(包含但不限于項目招標方項目建設移交生產前的各類檢查整改閉環(huán));項目管理工作,除組件及逆變器以外的所有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包括備品備件、專用工具)、運輸(含甲供設備及材料,并包括設備運輸?shù)缆返膮f(xié)調和修復、清障、改造、加固及賠償工作),所有設備和材料的接卸、驗收、倉儲保管,項目施工全過程協(xié)調(包括但不限于負責取得為工程建設所需修建場外設施的權利,負責因項目實施需要與政府部門或物權單位的協(xié)調,并承擔除甲方合同約定可以由甲方承擔的其它全部費用);建安工程施工,項目建設臨時租地,調試、試驗、驗收、培訓、技術培訓和售后服務、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一攬子工程以及發(fā)包人負責范圍的配合協(xié)調工作,并對承包項目的安全、質量、工期、造價、生態(tài)環(huán)保等負全面責任;投標人所有施工工作不能破壞原有建筑結構,確保原有建筑的結構安全以及通道管線的安全,并且確保滿足消防、綠化要求;因施工造成破壞原有綠化、道路等損失,由投標人負責恢復;投標方負責協(xié)調解決涉及提供屋頂企業(yè)的所有事項,包括不限于施工進場、場地租用、屋頂加固防水施工造成的停工讓產等,如發(fā)生費用自行承擔,詳見技術規(guī)范。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光伏電站EPC總承包-EPC總承包】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tài),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yè)執(zhí)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詢服務的(適用于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項目,但公開已經完成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文件的項目除外)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4)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5)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須具有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所有資質證書均在有效期內。
9.投標人須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日期為準)至少1個容量3MWp及以上光伏EPC總承包或施工總承包或施工分包(須含建筑安裝主體工程)的投運業(yè)績。所有投標業(yè)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shù))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yè)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2)業(yè)主單位蓋章的投運證明性材料掃描件:投運證明,或移交生產交接書,或安全穩(wěn)定性運行證明,或質量驗收報告,或其他能證明已投運的材料。
10.本工程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5-04-02 09:00到2025-04-09 17:00。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lián)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jù)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
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lián)系 010-68818478
聯(lián)系人:劉工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箱:1490789738@qq.com
一、 招標條件
江蘇華電鹽城交投服務區(qū)4.26MW分布式光伏項目EPC總承包項目已批準,招標人為江蘇華電儀征新能源有限公司,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風險提示:本項目尚未取得相關行政機構和招標人上級單位投資決策批復,待取得投資決策批復后簽訂合同。若未獲得審批,上述項目將不予以實施,不對招投標人雙方形成約束,且從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起所產生的任何損失(包括經濟、時間等)由投標人自行承擔,招標人不予補償。
二、 項目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地址:鹽城 8個服務區(qū)(G228 大豐服務區(qū)、S349 鹽東服務區(qū)、G228 黃尖服務區(qū)、G204 鹽城服務區(qū)、G228 射陽臨海服務區(qū)、G228 濱海服務區(qū)、G204 響水運河服務區(qū)、G228 響水服務區(qū))。
2.2 項目規(guī)模:總安裝容量為4.26MW/4.93644MWp,8個服務區(qū)布置容量詳見技術規(guī)范。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合同簽訂后3個月,計劃工作日期:2025年5月1日-7月31日,其中響水服務區(qū)、黃尖服務區(qū)、大豐服務區(qū)需在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并網。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1)光伏電站EPC總承包-EPC總承包(CHDTDZ065/18-ZB-0902):除①光伏組件、逆變器的設備的采購及運輸②項目備案③可研技術服務采購④監(jiān)理⑤生產準備(聯(lián)合試運轉除外)⑥房屋荷載檢測及加固方案設計⑦發(fā)包人的工程建設管理等由發(fā)包人負責的范圍外的所有工作。本招標項目投標人應在保修期內承擔工程的質量保證責任且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建設范圍內的所有手續(xù)辦理(含電網接入手續(xù)、項目相關驗收文件/證件/報告等);部分設計工作(包含: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設計等);屋面處理方案等各類方案的確定及評估優(yōu)化,技術規(guī)范書編制等。開工及并網手續(xù)辦理(包含但不限于項目招標方項目建設移交生產前的各類檢查整改閉環(huán));項目管理工作,除組件及逆變器以外的所有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包括備品備件、專用工具)、運輸(含甲供設備及材料,并包括設備運輸?shù)缆返膮f(xié)調和修復、清障、改造、加固及賠償工作),所有設備和材料的接卸、驗收、倉儲保管,項目施工全過程協(xié)調(包括但不限于負責取得為工程建設所需修建場外設施的權利,負責因項目實施需要與政府部門或物權單位的協(xié)調,并承擔除甲方合同約定可以由甲方承擔的其它全部費用);建安工程施工,項目建設臨時租地,調試、試驗、驗收、培訓、技術培訓和售后服務、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一攬子工程以及發(fā)包人負責范圍的配合協(xié)調工作,并對承包項目的安全、質量、工期、造價、生態(tài)環(huán)保等負全面責任;投標人所有施工工作不能破壞原有建筑結構,確保原有建筑的結構安全以及通道管線的安全,并且確保滿足消防、綠化要求;因施工造成破壞原有綠化、道路等損失,由投標人負責恢復;投標方負責協(xié)調解決涉及提供屋頂企業(yè)的所有事項,包括不限于施工進場、場地租用、屋頂加固防水施工造成的停工讓產等,如發(fā)生費用自行承擔,詳見技術規(guī)范。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光伏電站EPC總承包-EPC總承包】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tài),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yè)執(zhí)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詢服務的(適用于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項目,但公開已經完成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文件的項目除外)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4)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5)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須具有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所有資質證書均在有效期內。
9.投標人須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日期為準)至少1個容量3MWp及以上光伏EPC總承包或施工總承包或施工分包(須含建筑安裝主體工程)的投運業(yè)績。所有投標業(yè)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shù))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yè)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2)業(yè)主單位蓋章的投運證明性材料掃描件:投運證明,或移交生產交接書,或安全穩(wěn)定性運行證明,或質量驗收報告,或其他能證明已投運的材料。
10.本工程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5-04-02 09:00到2025-04-09 17:00。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lián)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jù)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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